話說今年過年期間,JIMMY帶兩小到住家附近的公園玩時遺失了兩小的外套,詳見2009春節雜記,那陣子我出門經常注意有沒有人穿著同樣的外套!今天下班後我和平常一樣到田徑場運動,就在我準備離開時,看到一個女孩穿著疑似姊姊那件遺失的外套,我跟在旁邊仔細的看,看到左袖口有一個被香觸破的小洞,我十分肯定那就是我們家姊姊的外套!


 


此時的我竟緊張的心跳加速,每次都是這樣,明明做錯事的不是我,卻搞得自己緊張的要命!正猶豫著要不要上前詢問帶著小女孩和其弟弟的父親時,坐在同一台機車上的他們已經準備離去,我想算了吧!


 


結果他們停下來和另一台機車上的婦女講話(好像是媽媽),然後婦女把車停在一旁,四人共乘一台機車離去,我原打算跟蹤看他們住哪裡,不巧遇到紅綠燈跟丟了,我只得往買晚餐的店去,但一路上心情尚未平復的我經過我要去的店又繞了一圈想回田徑場等他們,卻又回到我要去買晚餐的店門口,在店門口時還是決定回到田徑場等他們,就這樣猶豫的來來回回又回到田徑場時,他們一家子竟也剛好回來騎另一台車,我想老天爺注定要我找回這件外套吧!


 


於是勇敢的下車詢問(本來如果沒先等到他們,我是打算要JIMMY一下班就來支援我),心虛的他們未加辯解,就要小女孩把外套脫下來,反而是我還一直跟他們說:不好意思喔!只是那個爸爸說你要就還給你啊!我心想本來就是我的阿我提及應該還有一件,但他們硬說只有這一件,我也就沒再說什麼了


 


可是回家後的我真得很懊惱,為啥當下不跟他們說:另一件也還我吧,反正這一次被我發現應該不敢再穿出門了,與其這樣不如還給我!或是強硬的說他們犯了侵佔遺失物罪!唉!緊張的我一時腦袋空白都不知要說啥還一直跟人家道歉,現在想想倒是他們一點歉意都沒有,真的好氣好氣自己這麼沒用,那可是我特地為了過年買給弟弟的新外套!或者我也可以說天氣冷了,就先讓你女兒穿回家吧!找個時間兩件一起還給我就好,總之有許多方式在當下我就是亂了方寸,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其實在回來的路上,我已經告訴自己他們的樣子看起來也不是很好過,就當作那件外套送給他們了,晚上再和JIMMY談起我的懊惱,最讓我生氣的應該還是自己的懦弱,我怎麼這麼沒用啊!但在JIMMY要我寬以待人的勸說下,我也漸漸放寬心了!也沒有證據顯示另一件也是他們拿走的ㄚ


 


話說回來,田徑場怎麼老是發生這種讓我心驚膽跳的事,在天啊!現在年輕人都是這樣談情說愛的嗎? 這篇中的情形也是發生在田徑場,那一篇之後又有一次讓我發現四腳獸,我也是忍無可忍敲了門請他們換個衛生一點的地方談戀愛!


 


經過這幾次的經驗,我想自己真得該學會如何處理當下,不要每次都放馬後砲讓自己懊惱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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